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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0年南京市校园足球裁判员系列培训的通知
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各区教育局、各有关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充实南京市校园足球裁判员队伍,普及和提高我市足球裁判员专业水平,促进校园足球运动开展,经研究,决定举办2020年校园足球师生裁判员系列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与报名条件
凡热爱足球事业,身体健康,有意为校园足球裁判工作服务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和在籍在读学生(年龄在10周岁以上)均可报名参加。
1、教师三级裁判班:各校在编在岗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均可报名参加,每期学员人数不超过30人。
2、教师二级裁判班:各校在编在岗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持三级裁判员等级证书且证书年限满两年方可申报晋升二级裁判员培训班。每期学员人数不超过30人。
3、学生裁判班:年满10周岁的在籍在读学生均可报名参加,每期学员人数不超过45人。
二、组织形式
教师二级裁判班由市校足办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学员可自由报名;学生裁判班由区校足办或各中小学向市校足办申请承办;教师三级裁判班由区校足办向市校足办申请承办,如果没有区申请承办则由市校足办统一组织。
三、考核与证书
参训学员修满全部课程后经理论测试、视频测试、体能测试考核合格者,方可颁发结业证书。根据考核成绩并结合实践执法表现,可颁发相关裁判员证书。
1、教师裁判班:颁发中国足协三级、二级裁判员证书。
2、学生裁判班:颁发南京市校园足球星级学生裁判员证书(一星至五星)。
四、培训日程安排
时间 班级一 班级二
11月21日-22日 学生裁判班(第一期) 学生裁判班(第二期)
11月28日-29日 学生裁判班(第一期) 学生裁判班(第二期)
12月5日-6日 二级裁判班(第一期) 三级裁判班(第一期)
12月12日-13日 二级裁判班(第一期) 三级裁判班(第一期)
12月19日-20日 二级裁判班(第二期) 三级裁判班(第二期)
12月26日-27日 二级裁判班(第二期) 三级裁判班(第二期)
五、培训地点及承办地点要求
培训地点另行通知。区级承办班级由各区指定培训地点;市级承办的班级可由各区或各中小学向市校足办申请承办地点。承办点要求如下:
1、一片8人制以上足球场,球场上或教室内须悬挂活动横幅。
2、一间可容纳45人的多媒体教室,教室内提供瓶装水、热水和一次性纸杯。
3、一间体育组教师办公室,作为裁判讲师休息室,配备打印机可供临时打印相关文件。
六、培训费用
1、市校足办承担相关培训费用,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如有)各单位或个人自理。
2、参训学生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学生,由市校足办配发裁判服和口哨。
七、报名与报到
1、报名:区级承办的班级由各区填写报名表(附件1),市级承办的班级由学员个人填写报名表(附件1),于每期培训班开班7个工作日之前将报名表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1162094090@qq.com,邮件主题请务必标明:XX区或个人姓名+教师或学生裁判员培训班报名表。
2、报到:请各参训人员于开班第一天上午9:00之前到指定地点报到。教师需携带300元现金用于现场缴纳培训费用。
八、培训要求
1、请按规定完成报名。并于开班第一天携带含手写签名的健康申报表纸质稿(附件2)。
2、请参训人员自备运动服和运动鞋便于参加场地实践课程,自备本子和笔认真做培训笔记。
3、培训严格考勤制度,并将借助系统打卡进行电子签到签退,缺课人员一律不得参加结业考核且不予发放结业证书。
未尽事宜,请与市校足办裴舒婷联系,联系电话:15005155117。
附件:1.2020校园足球裁判员培训班报名表
2.健康申报表
南京市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6日